高速公路员工月收入上万元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高速公路员工月收入上万元,据悉,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收费高速公路,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日前,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

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被称为“印钞机”的高速公路,延时收费提出“还不清贷款”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征收的*又流向哪里了呢?

高速企业利润超过房地产

连续多年提出降低收费建议的广东省人大代表林慧介绍,广东省交通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广深高速(6.65, 0.05, 0.76%)当初投资114亿元,截至2012年已累计收费超过410亿元,收入远远超过投资。

山东省交通部门公开的数据显示,2013年**还贷高速公路共收了104亿元的通行费,这还不包括约占四成的经营性公路的收费。

这些*额通行费的背后,是经营企业的惊人利润。主营广佛和佛开高速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率达26%。同样由年报可以看到,深圳高速、山东高速(4.23, 0.00, 0.00%)、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这一利润水平甚至超过金融、房地产等行业。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勇说,在当前的车流量情况下,各地应对收费标准重新评估,以限制高速路变成“**路”。

林慧建议,对于52%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的广深高速,国有这部分股权在收回成本后理应免费或者降低收费。为了便于社会监督,李志勇认为,未来高速公路的投资、贷款、股权结构、具体收费开支等信息应透明化、公开化。

“东收西还”陷入无限循环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被认为是高速公路收费*强有力的依据。面对公众质疑,山东省交通部门对延期收费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贷款没还清,还有*额的养护费”。然而,15条路中,哪条路贷款没还清,当地交通部门并未说明。

一年上百亿元的*额收费都用于还贷了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山东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山东实施了“统贷统还”的办法。

事实上,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这招。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的政策。“实行‘统贷统还’,就是说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广东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

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先,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其次,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因为条例中不得超过限期的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资金闲置并高福利养人

除了还贷和企业**,*额通行费还被用来干什么了?此前,***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的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些黑洞:

——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养人。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记者从广州一家路桥公司职工处获悉,一般员工月收入在8000元到1万元,而一个路段的项目负责人,手里管理的资金上亿元,一年收入可达30万元。

——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额利益。

高速公路何时才能回归公益性?到期了确未还清贷款怎么办?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期后停止收费。

朱列玉等认为,包括养护费在内应由公共财政承接下来,这是公路的公益性决定的,也是**和公共财政必须承担的责任。在还清**贷款之后,国有部分应让路于民、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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