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丢钱包遭捡方拒还

2014-02-20来源 : 互联网

宁乡妹子黄**2月18日遇到了一件郁闷事。她在长沙一银行办理业务时,不慎遗失了*包。在警察的帮助下,她拿到了捡到她*包的男子的电话号码,但电话打过去,对方**归还。无奈之下,黄**拨通110寻求帮助。可派出所民警的回复是,*包内金额太小,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建议她向**起诉解决。

失主:听到我在找*包,捡到的人没吭声

黄**介绍,丢失的是一个红色*包,“里面有600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

黄**说,2月18日上午,她来到桐梓坡路的中国银行商学院支行,“先是在ATM机上查询了余额”,然后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要求她提供身份证,她一摸口袋,才发现*包不见了。黄**以为*包被盗,立即拨打110报警。

随后,咸嘉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发现,黄**的*包遗失在了银行ATM机附近,被一名年轻男子捡走了。通过跟银行沟通,民警掌握了捡*包男子陈某的手机号码。

“我找*包时,他(指陈某)还跟我在同一个柜台办理了业务。”黄**说,自己说*包不见了的时候,陈某应该也听到了,但他没吭声。

警方:金额太小,不符合立案条件

“民警将(陈某的)电话号码给了我,我前后

拨打了对方电话多次,对方一直不接。我又发了短信,告诉他我是*包的主人,如果*他不想还没关系,但希望能将身份证等证件邮寄给我或代交给银行。”黄**说,下午陈某接了电话,承认他捡了*包,但声称*包后来又丢了。

见陈某不肯归还,黄**又拨打了110寻求帮助。110联系了咸嘉湖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以此事不好立案为由,**了黄**的求助。

19日下午,记者来到咸嘉湖派出所。值班领导解释称:“当时黄**反映*包被盗,经民警现场调查,发现是遗失,不是被盗;其次,民警调取监控录像,银行把捡*包男子的电话告诉了民警,出警民警和对方沟通,但对方不配合(不接电话)。”

记者也曾尝试给陈某打电话,对方没有接听。“(这种情况)属于遗失,非法侵占,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一名女警说,“金额太小,达不到立案标准,且是自诉案件,失主可以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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