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济贫不能死盯扶贫标准线

2011-12-03来源 : 互联网

 从本质上讲,经济贫困的**在于权利贫困,就现实国情而言,权利扶贫比收入性扶贫更迫切,更为重要。

  ***扶贫办今日将在北京召开2011年度全国扶贫工作会议。扶贫线标准的调整一直是扶贫工作会议上*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新华网》11月29日)

  贫困标准上调是一个老生常谈的公共话题。自1986年起步时划定贫困线是206元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过三年两载就提高一截。尤其是今年将扶贫线定为2300元,比1999年1196元的扶贫标准线,整整提高了92%,提高幅度创下了自该项公共政策**以来的历史之*,这不仅表明**消除贫困的决心,也体现了国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信心与**。

  多年来,扶贫帮困上,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关注点大都集中在提高贫困标准线上,换句话说,也就是收入性扶贫帮困,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始终作为**的主要扶贫路径。从本质上讲,经济贫困的**在于权利贫困,就现实国情而言,权利扶贫比收入性扶贫更迫切,更为重要。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贫穷从来就是一种权利现象而非资源问题,它是一个社会权利结构运转的结果。因此,世界银行2001年1月重新对贫困严格地进行了定义,认为贫困主要由以下三个特征构成:**是缺少机会参与经济活动;第二是在一些关系到自己命运的重要决策上没有发言权;第三是容易受到经济以及其他冲击的影响,例如疾病、粮食减产、宏观经济萧条等等。

  对照贫困定义,我国普通老百姓的贫困主要体现在第二点和第三点,比如,遍布全国的拆迁,作为公民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在部分**官员所信奉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执政理念下,一些民众只能凭**方式,来悲情控诉与呐喊。再如,事关电价等民生价格的提高,公众几乎没有参与的机会。还有,《工资条例》制定过程中,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劳方,由于在这场利益博弈中严重缺位,*终导致《工资条例》成为“难产儿”。此外,与普通老百姓休戚与共的房价也是如此。每逢中房协公开博弈,那些买不起房的普通老百姓往往只能在坊间发几句牢骚。

  至于众所周知的第三点更不必详说了。有网友对眼下遭遇物价上涨冲击波后的底层生活这样描绘:沉甸甸的瓦片让人直不起腰,如今手上的饭碗也越来越沉重!除此之外,中国人的就医、子女教育、社会**等没有一项不提心吊胆的。

  鉴于现在的贫困线只是“生存贫困线”,我认为,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加载一个“权利扶贫线”,至于这个权利扶贫线如何描绘,*为重要的是,要提升贫困人口的自身发展潜力,而不是简单地为他们提供处于生存水平的*低生活**。惟有通过赋予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培训权、医疗**权以及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话语权,使贫困人口具有一定发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使他们稳定地远离贫困的困扰。

  当然,舒缓贫困还要改善整个社会的权利结构。比如,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哪怕这个组织类似于企业的工会组织;人大政协必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像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一定要给底层人群搭建博弈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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