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以湖南为例

2014-12-25来源 : 互联网

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以湖南为例,县乃国之基,中国历来的古训就是“郡县*,**安”。自秦以来绵延2500余年的县域,是我国历朝历代国家*理的基本单元。它承上启下,连城接乡,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今天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连接点。

一、县域发展的历史演进

县域发展是区域发展的一种特定形式,是以县级行政区为主体,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政*、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系统发展。县域发展以县域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又区别于单纯的县域经济发展。县域发展涵盖了经济、政*、文化、社会、环境等“五位一体”的进展和变化,通过经济结构与经济增长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水平、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水平、社会建设水平以及文化建设水平等发展态势来综合体现。

我国县域发展经过了漫长的2500年变迁。在封建社会时期,县域被封建王朝作为连接民众和朝廷的基本统*单位,派遣朝廷命官行使皇权,收取捐税,对民众进行驯化。县域*理既是皇权的体现,也是朝廷皇粮国税的重要来源。县域*理的自*性带来的社会稳定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继续沿用县级这一行政单位,县域成为我国*重要也是功能完善的一级行政单位,县域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阶段:城乡双轨发展阶段。从解放初期至1978年,这一阶段县域内实行城乡分割管理——农村与城市、工业与农业分割管理;县域经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服从国家计划管理,服从国家城市化、工业化优先发展的政策。县域政*以政*动员为手段,服从中央政府意志的需要。这一时期县域发展的自主权严重不足,县域内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产业体系和分配体系,以及城乡公民身份不平等的制度。这一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一直影响到现在。

第二阶段:以经济为中心发展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这一阶段县域发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县域发展模式。尽管县域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加快了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但在具体实践上简单化为GDP增长至上,形成了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县域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忽视了县域的其他方面发展,造成了县域政*、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发展的严重失衡。

第三阶段:全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后开始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县域发展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是县域发展根本任务逐渐由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的转变;二是县域发展的评价标准逐渐由GDP的数量评价向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全面发展评价转变;三是社会发展状态逐渐由城乡二元分割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县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现阶段,全球范围新一轮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各国在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上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追求生态环保、低碳发展的趋势正在不断强化,中国县域具有辽阔的区域空间和生态优势,不仅是扩大内需*大的潜在市场,而且是*具活力的战略发展空间,因而县域是我国新时期综合国力新的增长极,对于中国的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湖南县域发展的基本特征

湖南县域发展正在从长期以乡村为依托、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传统发展,向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非农经济为主导,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发展转变,县域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从湖南县域发展的态势看,县域发展呈现如下九大特征:

县域发展呈现不平衡状态。由于受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湖南县域之间和县域内各方面之间呈现不平衡的发展状态。当前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明显。总体来看,湖南东、中、西部县域经济发展呈现明显递减格局,湘西县域经济与湖南东部地区差距很大,且这两个地区各地级市内部县域差异也比较显著。在长株潭核心区域、湘南区域、环洞庭湖区域、大湘西区等四大板块中,长株潭区域以*少总人口数,创造了*大的经济总量,分别是其他三大板块的1.7倍、1.8倍和3.5倍;二是县域间差距较大。如在2011年,长沙县县域财政已经超过了湘潭、邵阳、益阳、永州、张家界、娄底、怀化、湘西自*州等市州的财政收入,遥遥领先其他县域,成为发展龙头;三是县域内呈不平衡发展状态。在县域的内部,不平衡发展*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至上,GDP快速增长,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政*、社会、文化、生态发展严重滞后;县域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增长速度落后于县域整体经济增长速度,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落后于县域民众的现实需求,民生问题十分突出。

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县域发展的“三驾马车”,成为带动县域发展的核心动力。如衡阳县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走出了一条农业大县发展工业的新路子。2011年工业增加值由过去的28.58亿元增加到55.09亿元,规模工业企业由72家增加到118家,工业税收由0.57亿元增加到1.55亿元,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新型工业化红旗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

产业园区成为县域经济的生力军。全省县域将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各类工业、农业、科技和物流园区以及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小区,使之成为县域工业发展的集聚园、县域招商引资的主阵地和培育支柱产业的重要载体,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如长沙县“一区七园”2010年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019亿元,增长33.9%,高于全县产值增速2.3个百分点,占全县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达96%,其中长沙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工业的79%。

劳务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20多年的发展,劳务经济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特色经济已经共同构成了湖南县域经济的四大支柱。很多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劳务输出“回流”收入就达亿元左右,是县域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资金来源。特别是随着劳动力价格上涨,劳务经济促进县域居民收入拉动作用就更为明显,无疑成为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户兼业化、农业专业化趋势日益显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就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向;农户构成逐渐由纯农业户向兼业户、非农业户分化,“半工半耕”、“男工女耕”等兼业化特征十分普遍。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湖南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达到1200万人,占全部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6.3%;农户劳务收入1990元/人,占家庭纯收入的44%。2010年湖南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56元,对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9.1%,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高于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占47.2%,成为湖南农民收入的**来源。

农业大县大多是经济弱县。湖南县域的农业大县与全国的农业大县一样,都是一些产粮大县、养猪大县、油料大县、柑橘大县,但也都是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经济弱县,具有经济结构不优、农业基础薄弱、工业主导地位不突出的共同特征。湖南农业大县不仅是GDP弱县、财政穷县,而且大多数农业大县也不是农业强县。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的96个县域单位中,大多数农业大县的经济发展处于中下水平,2011年全省20个经济强县中,没有一个是依靠农业发展而进入全省经济强县的。

资金不断外流与招商引资依赖并存。一方面,招商引资被视为发展县域经济的**要务、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和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另一方面,县域资金外流加剧,邮储、银行、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等县域金融机构不仅没有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抽水机”,使大量的本地资金“别土离乡”;当地存款只有四成甚至一成左右转化为贷款服务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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