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一家名为“草泥马”的文化公司在株洲工商部门注册成功。这个带有谐音含义的名字一经注册,就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有人好奇它的经营范围,有人则质疑其名称是否合法、是否会造成人们观感的不适。对此,株洲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局负责人介绍,以动物名称注册企业名称,问题不大。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则表示,类似“草泥马”这种网络用词虽然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但似乎不大符合普通大众的审美。
注册这家公司的人是株洲人屠颜亮。7月8日,屠颜亮说,在去注册公司名字时,自己“还有些不好意思”,“一开始我心里还很忐忑,怕审核通不过,毕竟这个名字确实很与众不同。”
“草泥马”学名羊驼,世界现有约300万只左右,约90%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秘鲁及智利的高原上,因其*特的外形被中国网友作为虚构生物“神兽草泥马”的现实形象。
屠颜亮介绍,他3月份去北京旅游时,得知朋友开了家广告公司,租用“草泥马”做“模特儿”。他决定在湖南也引进试一试,于是通过朋友在荷兰订购了11只羊驼,每只进价为7万至8万。
有了“代言人”,屠颜亮索性将公司名字也命名为“草泥马”。“*先身边的人都反对,觉得谐音不雅,但我觉得就应该不拘一格,天马行空,而且这个名字有认知度。”
“当时注册大厅里的人都看着我,确实那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后来一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嘛。”屠颜亮说,当时去注册,把公司名字报给一位女工作人员时,对方还很不好意思叫出这个名字,“她很委婉地说名字比较特别,要等**审批。”*后,审批通过时,他“还觉得有些意外”。
在工商部门在注册资料中,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羊出租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与**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对于这一注册名称,株洲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局负责人介绍,以动物名称注册企业名称,问题不大,“只要不带有侮辱性的词汇,是可以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