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蜗居20平米危房建房申请7年未获准,温州苍南县大渔街道渔岙村村民张明彩一家四代15人,原本居住在一栋占地20多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子里,2006年受强台风“桑美”影响,房屋变成了危房。 为此,张明彩提出要求审批建房,可报告打了十几次,镇里跑了50多次,打过市长、县长热线,审批要求了7年多,却一直没结果。
这则新闻能够吸引**关注,*先是拜“一家四代15人住20平米危房”的标题所赐,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误读。因为根据文中交代的信息,所谓“20平米” 并非房屋的空间面积,而是占地大小。考虑到张家的房屋有三层,总的居住面积应该是60平方米。当然,四代15口人蜗居在60平方米的房子里,也是非常拥挤 的,遑论这还是一栋危房,居住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温州市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使用耕地面积“六人以上大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显然,张家远未达到这一标准,**有资格申请建房用地,扩建自家房屋。更何况,张明彩的哥哥已成家,两个弟弟也都结婚(各自分户),按照《物权法》“一户农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张氏兄弟原本还可以另外再申请三块宅基地,并在上面建房。像现在这样遭遇建房申请7年未获准,实在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