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上调,从2018年1月份开始,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上调10元/人,达到每人每月175元。
据长沙县发布消息,2018年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实现“十二连调”,每人每月175元。
2018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上调
从2018年1月份开始,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上调10元/人,达到每人每月175元,为全省****。
此次上调将惠及长沙县12.35万城乡居民,预计1月底将全面发放到位。
【更多提醒】
目前2018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300-3000元缴费(缴费补贴分别为60-170元)。
全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残一、二级人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五类人员实施由县**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根据“多缴多得”的原则,这五类人员可以在县**代缴的基础上自行去农商银行提高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