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二股东高价套现2.2亿元坐等低价增发

2015-07-17来源 : 互联网

“高抛低吸”,这是许多投资者心中*理想的操作方式,但知易行难。不过,对持有上市公司多数股份的股东而言,似乎可以通过一些特殊方式来达成。

以博云新材(002297,收盘价13.08元)为例,公司2014年12月底连续发布多项公告,其中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创投)在12月累计减持公司逾千万股股份,成交价在每股12.17元~16.24元之间。值得一提的是,博云新材2014年5月曾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8.38元/股的价格向包括高创投在内的多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目前,该事项尚在实施过程中。倘若上述非公开发行得以实施,意味着高创投将成功完成一次“高抛低吸”。

不足1个月套现2.21亿元

据博云新材公告称,2014年12月5日~25日,高创投陆续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分6次减持博云新材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600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01%。此次减持后,高创投尚持有博云新材股份 4478.02万股,持股比为11.23%。以减持价计,高创投此番套现约2.21亿元,减持均价约13.81元/股。

资料显示,高创投自 2001年7月*次投资,参与创立博云新材,为该公司上市发起人股东之一。2013年10月,高创投与博云新材控股股东粉冶中心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博云新材2009年上市时高创投**持有股份将锁定60个月。因此,直到2014年9月30日,高创投持有4308.63万股*发股份方解除限售。

高创投此次减持还有一个特殊背景:2014年5月,博云新材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发行75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伟徽新材100%股权及补充流动性。其中,控股股东控制的大博云投资拟以现金认购5286.4万股,高创投及两位自然人以所持伟徽新材股权参与认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2014年3月31日,伟徽新材股东权益为1.44亿元,初步确定其100%股权的预评估值为3.5亿元。由于博云新材此次定增发行价为8.38元/股,这意味着持有伟徽新材5%股权的高创投,将获得上市公司208.83万股股份。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博云新材非公开发行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高创投此次减持甚至存在违规的可能。

据《证券法》第47条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董监高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六个月内,存在将所持股票在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的,构成短线交易,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按照这一规定,倘若高创投在6个月内参与上述增发,将触及“短线交易”的红线。

减持后6个月内参与增发将违规

昨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了博云新材,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二股东属于正常减持,短线交易针对二级市场,一级市场的定增不在(短线交易)范围内。她同时透露,此次定增尚处于财务部审批阶段。

事实上,近期以来,类似在发布定增方案前后,作为认购方的股东或其关联方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隐约浮现“短线交易”魅影的案例并不罕见。

如中顺洁柔(002511,收盘价10.14元)2014年10月9日披露定增方案,公司拟向实控人邓氏家族主要成员邓颖忠定增2466万股,募资约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7月17日~7月25日,邓氏家族控制的中基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620万股,由此引来质疑。此后,中顺洁柔在接受机构调研时回应表示,公司实控人特别**,中基投资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以此平息质疑。

那么,关于此类行为究竟应该如何界定?

昨日,记者致电深交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对于“董监高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六个月内,存在将所持股票在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的”这一情况,表示“肯定属于短线交易”。

依照深交所回复,倘若博云新材非公开发行在未来6个月内走完程序,高创投参与增发便触及红线。届时,上市公司又将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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