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尘肺矿工李教保在查出病之前,一直在江西省乐平市浯口镇赵家山煤矿工作,在这个离家只有两公里路的煤矿,他工作了15年。
经验丰富的李教保是一名“大工”,在井下打眼放炮,月薪近5000元。井下空气不流通,李教保大多数工作时间都被爆破产生的浓郁烟尘笼罩,他不戴口罩,鼻孔常被白色的粉尘堵塞,煤矿也从未给他做过身体检查,或是缴纳任何工伤保险。
在同样的矿井下工作的,还有35人。这些矿工大多来自浯口镇、双田镇、临港镇这些附近的乡镇,他们一边呼吸着浓重的烟尘,一边开心地数着相当于种地一年收成的月薪,却毫无意外地,同样遭遇了尘肺病的命运。
经历了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以及向景德镇市人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2012年8月,乐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煤矿方应当根据每个工人尘肺病严重程度,赔付他们几万到二十几万数目不等的赔偿。
但仅仅两个月后,在乐平市**参与调解下,大多数矿工签署了一纸《工伤赔付协议书》,这份协议中明确表示,仅***赔付仲裁赔偿款的30%,并注明“乙方在获得甲方赔付后,自愿放弃再向甲方申请赔付的权利”。
“我们被骗了,欺负我们不识字。”李教保称,等到事后“醒过神来”,他和他的工友们后悔不迭。
“是矿工在领*后反悔,并不是不知情。”乐平市煤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汪光平对李教保及工友们聘请的律师王飞说。
醒过神的矿工们想起了法律武器,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工伤赔付协议书》。但他们此时还不知道,真正的困难正在前方等待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