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足浴中心拔*罐被烧伤手臂和前胸,去年10月,28岁的邱女士在长沙一家足浴中心拔*罐时,手臂和前胸被烧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由于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邱女士将这家足浴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6万元。11月27日,邱女士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邱女士表示,事发当天,自己和朋友一起去长沙三九楚云大酒店四楼的楚康足浴中心拔*罐。当时自己趴在床上,技师唐某坐在她身上操作。拔*罐时, 罐子里面要擦酒精点*,但由于罐子里面有水,技师没有检查点了*,结果罐子转过来,水和酒精都掉在邱女士身上,一下子便着了*。
11月20日,芙蓉区**开庭审理此案。然而,法庭上,唐某的说法却与邱女士截然不同。唐某表示,拔*罐时邱女士和朋友聊天,动来动去,结果头 发沾到了棉花,棉花上有酒精,结果引*上身。但邱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受伤的部位是前面,**是有大量的酒精挥洒才导致如此大面积的烫伤。
对于赔偿金额,由于双方分歧很大,未能当庭达成协议。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