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星沙城区部分道路将实行禁货禁鸣。
此次禁货时间为每日7∶00至22∶00,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以下区域内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东至东四路,南至南山路(板仓路—东三路),西至东升路(开元路以南的东升路禁行),北至滨湖路、明月路。星沙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机动车鸣号,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笛。范围包括东至黄兴大道;南至远大路、新安路;西至锦绣路、万家丽路;北至滨湖路、明月路。
据了解,10月10日起至10月25日,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10天的宣传、劝导活动,10月25日后,对闯禁、乱鸣喇叭的行为交警将按照交通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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