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明尔来”被指虚假宣传 小学生近视眼“越治越近”

2011-12-12来源 : 互联网

 

花费7000余元给女儿*疗近视,但大半年的疗程下来视力“不降反升”,长沙网友黄女士近日向红网“消费**”频道发帖投诉——自称为青少年视力康复**的“目明尔来”星沙店**虚假宣传,其实际***果与广告宣传效果相差甚远。

小学生近视眼“越*越近”

据黄女士介绍,她女儿年仅11岁就带上了眼镜,一直为近视眼而苦恼。2010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目明尔来”的广告,宣称是青少年视力康复**,能有效*疗近视、弱视,她遂带着女儿来到该机构星沙店,花费6950元购买了一整年疗程的*疗年卡。

“工作人员当时言之凿凿,**孩子的视力可以降低到100度以下,而**佩戴近视眼镜!”然而,黄女士的女儿在接受了7个月的*疗后,前往长沙市专业眼科医院检查视力,发现视力度数不但没有下降,而且眼镜的度数从300、250上升到了400和375。

黄女士得知检查结果后十分震惊,“真是没想到花钱花时间来*疗,最终得到的结果却是越*疗越近视,这个后果谁能来承担?”对此,黄女士向对方提出全额退款,并补偿一定程度的误工费和油费,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目明尔来”:***果有个体差异

红网记者核实情况时,黄女士出示了医院的视力检查结果,以及“目明尔来”的发票和宣传资料。至于“视力可以降低到100度以下”**,她表示只是工作人员的口头**,并没有书面证据。

“目明尔来”的广告资料宣称,“目明尔来是青少年康复**,对近视、弱视具有显著效果,一次矫正即可见效”。而且,广告还列举了4位前来*疗的中小学生案例——前往“目明尔来”*疗几个阶段后,视力均有大幅提升。

对此,红网记者电话采访了“目明尔来”总部,但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需要向分店负责人联系。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机构星沙分店杨店长。她在电话中表示,黄女士女儿的*疗主要是由前任店长负责,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但她强调“***果因人而异,有的效果明显,有的没效果。”

律师:宣传材料可作**证据

对于黄女士女儿的这种情况,家长是否可要求退款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李炎辉律师。

李律师表示,若黄女士所反映情况属实,可以凭医院检查结果、商家广告宣传资料及发票,前往商家所属的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商家所发广告宣传资料内容如果有故意夸大,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

“如果商家广告宣传效果与实际*疗相差甚远,消费者可提出退款。”李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应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一年之内进行举证**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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