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疾控提醒:洪涝灾害期间严防血吸虫病

2017-07-11来源 : 互联网

洪灾已过,灾后的疾病防*也是非常重要的,洪水带来的不只是表面的伤害,还有很多潜在的伤害,这些伤害同样不可以忽略,那么洪灾过后要注意哪些疾病呢?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长沙疾控提醒:洪涝灾害期间严防血吸虫病

新湖南客户端7月10日讯(记者 李曼斯 通讯员 邓佩佩)洪涝灾害发生后,广大医务人员、防疫人员、武警官兵、城管、环卫人员和社会各界抗洪救灾志愿者纷纷赶赴抗洪救灾一线,在抗洪*险和灾区消毒防疫、生产自救的过程中,抗洪人员和灾区群众下水频繁,而洪水泛滥易导致血吸虫寄生宿主--钉螺的扩散,我市灾后血吸虫病防*形势严峻。长沙市疾控中心提醒:洪涝灾害期间要注意防范血吸虫病!

长沙市疾控中心血吸虫病防*科科长申晓君主任医师介绍,洪涝期间防范血吸虫病,要注意以下事项:

预防血吸虫病关键做好三大措施:

1.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疫水,不在疫水中戏水、游泳,不在疫水中洗刷用具,尽量缩短接触时间、次数和暴露面积。

2. 做好个体防护,必须接触疫水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如:穿高筒胶鞋、带胶手套、穿防护衣裤、使用防护药品(下水前在可能会接触疫水部位涂抹防蚴霜)。

3.不要直接饮用疫水,饮用水一定要消毒或煮沸,**饮用水安全。

相关部门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为做好汛期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加强血防健康教育,在血吸虫病易感地带树立警示牌;对**水域应定时采用氯硝柳胺进行灭蚴;做好家畜圈养,加强家畜查病和*病工作;要加强对粪便的管理和处理,严禁随地排便;退水后血防机构要及时了解螺情变化,对易感地带进行药物灭螺等处理。

出现如下症状及时就医:

接触疫水1-2天内,出现点状红色奇痒的丘疹;或在2周内出现咳嗽、胸痛等症状;以及1月左右出现发热、畏寒、腹胀、腹痛、腹泻、肝脏肿大和肝区疼痛等症状;或者反复多次接触疫水,尤其对参加抗洪救灾的人员,在脱离接触疫水后1月应尽快到就近疾控中心或血防站进行检查。

各级血防机构提供免费防*服务:

我市各级血防机构提供免费血吸虫病查*,对血检阳性者或有血吸虫病症状体征者免费提供抗血吸虫病药物。防汛*险的官兵、居民在接触水体后可至就近的血防机构进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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