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高新区第五批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02来源 : 互联网

根据《长沙高新区引进***人才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实施办法》(**新区发〔2012〕43号)和《实施细则》(**新区发〔2012〕69号)精神,现就长沙高新区第五批“引进***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长沙高新区“引进***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申报对象是自2012年5月**新区发〔2012〕43号文件发布以后来区的***人才,其中海外人才每年在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一)创业类申报条件1、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收须在麓谷园区;2、原则上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3、在创办、领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或持股不得低于30%,且为企业决策层人员;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且其技术成果为**先进或******,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5、已创办企业半年以上且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其产品正处于中试及以上阶段(对产品已规模上市或尚未形成产品的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创业类1、人才方面材料逐项填写《长沙高***产业开发区“引进***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申报书(创业类)》、《“引进***人才五年行动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创业类)》、《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详见附件),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人才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下同);(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股权构成和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有关事项(一)本次申报采用集中申报方式进行。(二)创业类或创新类申报材料分别为两本(一本为人才卷、一本为项目卷),人才卷包括申报书、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附件共四项。项目卷包括项目情况表、附件共二项。人才卷及项目卷须分开装订(胶装)。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二套及电子文档一份(所有申报材料须刻光盘),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和逻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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