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伙创业应该思考哪些问题?

2015-05-27来源 : 互联网

为什么要合伙呢?主要是一开始创业,彼此的资源、条件及能力都相对有限。几个人合在一起,各取所长,资源互补,就达成了创业——合作的必要条件。企业培训讲师谭小芳表示,一般来说,合伙企业的合作几方,绝大多数会是朋友、同学、同事、上下级或者是亲戚关系,比较了解和信任,是大家合伙的一个重要前提。

**作家克雷洛夫讲过一个故事:几个诚实的商人合开了一个店铺,等到*得许多*财,他们便停业分*分物。但分红哪能不吵架?他们为*为物吵得一塌糊涂。这时他们的房子着*了,但他们仍在为*争论。他们争吵得忘了房子已经起*,以至全都被*焰吞没烧死,连同他们的财物。作者的结论是:“当发生更为重大的事情时,大家全遭不幸的原因往往是:不是团结一致去对付共同的灾难,而是每个人都去争自己的利益。”

克雷洛夫说这几个商人都是“诚实的”,表明利益之争尚不是他们人格的原因。这种悲剧的发生是在“合开”商店这种制度上。

谭小芳老师(预定谭老师企业管理培训课程,请联系13733187876)表示,在企业建立之始,大家齐心协力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奋斗,相互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由于产权的不明晰,必然会引发故事里分红的争吵。

有一句话叫做“先小人后君子”。这个道理对于合伙制企业来说,实在是真理。道理很简单,但是实践起来往往就不那么容易。事实上,我们发现,凡是*后分道扬镳的合伙制企业,更多的是“事前是君子,事后是小人”——大家一开始都会抱着一种单纯的自信、互信与自尊,碍于情面,都不好意思把很多原则性问题,特别是有关合作后的分工、定位、财务与游戏规则白纸黑字细化清楚。结果,合作过程中却往往出了问题,彼此计较和埋怨,结果不欢而散。

国内还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一家快速成长的企业,突然发生高层“地震”,企业的高层人士出去另立门户。说穿了,发生这种事情的原因无非是企业在内部权力和利益的平衡方面,无法让所有的核心人员满意。

谭小芳老师建议企业在内部给“人才”一种能够自主创业的氛围。只要你有**,有业务,有能为公司**的项目,你就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获得相应的地位,拿到和你想得一样多的高薪,根本就用不着跳槽,挖也挖不走――既然在哪儿都一样,就没有必要“窝里窝外”的折腾。

传统的企业组织结构很少会采用“合伙制”,通常是按权力的大小形成企业的金字塔型组织。上层的管理团队只是一个极小的核心,而且除**之外的其他人的重要性经常被忽视,因为其他人都是打工者。这种企业组织结构的缺点是难以形成具有凝聚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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