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小孩两年被救助39次

2015-04-17来源 : 互联网

流浪小孩两年被救助39次14岁的小佳是救助站的“常客”。在近两年时间里,他共被救助39次,其中有31次是被湘潭市救助站救助的。

对于流浪的孩子我们怎么帮助?到底是什么让小佳重复流浪?他的成长将会有怎样的归宿?自去年以来,湘潭日报、湘潭在线多次报道他被救助、再流浪、再被救助的故事。今年4月,这个故事终于有了大团圆的结局:小佳的父亲回到了湘潭,他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

两年时间内,39次进救助站

流浪的孩子是真的还是骗人的?“嗨,美女,到哪里去咯?”、“我手上690块*,你再给我10块,我凑个整数呗”、“只要我一哭,别人看我可怜就会给我的*呗”、“你抽什么烟咯?有问菜杆子(一种**香烟的俗称)不?”……采访以来,小佳一开口就能让我们受到惊吓。

对于流浪的小孩的父母我们应该进行谴责。我们登陆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小佳仅去年就被救助了20多次,其中3月12日在长沙县、3月25日在湘潭市、3月31日在长沙市、4月2日在湘潭市、4月11日在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2月20日在湘潭市。从时间间隔可以看出,小佳不是在出走的路上,就是在被送回的路上,基本没在家里待过。

“两年时间里,他被救助了39次,31次在我们这里,每次都是被公安或救助机构找到。”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小佳从小患有癫痫病,经常在外地病情发作,被人发现后送到救助站。

流浪的背后,是亲情的缺失

造成流浪小孩的原因?在小佳1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小佳被**判给父亲林海(化名)抚养。但没多久,林海外出打工,小佳的母亲改嫁到湖南怀化,当时年仅1岁的他被寄养在务农谋生的爷爷奶奶家中。渐渐地,小佳到了上学的年龄,可由于没有父母亲管教,他失去了读书的兴趣,不到小学4年级便辍学在家。

2009年,不幸再次降临到小佳的身上。从小就对他呵护备至的爷爷因病去世,当时8岁的他从此和奶奶相依为命。自从爷爷去世后,父亲林海再也没有回过家,而小佳对父亲的想念**比**强烈,“我看到别的孩子和父母快乐地相处,心里很不是滋味,至今为止,我有5年没见过爸爸了。”去年12月20日,*后一次被救助时,小佳对我们说。

父母都不管,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为了帮助小佳回归家庭和学校,市救助站曾多次组织湘潭县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进行协商,可每次小佳的出走都给工作人员一个措手不及,“想安排他去学校,发现找不到人了。想带他去找父亲,结果他倒是先走一步。”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

对于救助机构而言,他们履行了自己的救助义务,却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小佳的处境。“我们只有救助权,没有强制要求的权利,父母不管,令我们的工作很被动,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后采取救助措施。”市救助站负责人无奈地说。

事情在去年12月底迎来了转机。*高人民**、*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人民**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同时,“***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权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于是,今年1月底,市救助站向湘潭县人民**提诉,请求撤销林海的监护人资格。

父亲回到身边,小孩有了家

一方面,市救助站在为诉讼做准备,另一方便,他们与林海取得了联系,并将情况向他进行了说明。或许是“撤销监护人”几个字触动了他的神经,因为这意味着“他和儿子彻底断了联系”,林海终于回到湘潭。感受到儿子这些年的变化,他很自责:“是我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他告诉我们,自己因重组家庭,带小佳过去住“很不合适”,但以后他愿意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2月16日,湘潭县人民**考虑到林海愿意照顾小孩,作出判决,驳回湘潭市救助站的起诉。之后,林海回到陕西的家,与现在的老婆商量,并得到了谅解。

4月,林海再次回到湘潭,至少一年以内,他会守着儿子,“让他上学,回归正常的生活,保证再不会让他流浪了。”

“让父亲和孩子在一起生活,这才是*好的结局。”市救助站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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