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名族的发展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扶持的**对象,对于拥有56个少数名族的中国而言,这是一项**性、持续性的任务。
据悉,截止去年,桃源县完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11个,项目总投资381万元,其中:省、市财政投入131万元,县财政投入100万元,项目乡(村)配套投入150万元,惠及少数民族乡群众2万多人,较好地发挥了强基础、促和谐、惠民生的作用。该县推进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为: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小组,县财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乡为成员单位,具体承担项目申报、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核拨、资金监管等职责,各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力协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把住立项关口。坚持向少数民族群众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利益*直接的项目倾斜。对乡(村)申报的项目逐个核实,逐个评估,逐个审定,择优上报。通过层层筛选把关,*终确定了包括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歌舞编演、民族乡便民桥、安全饮水工程、市场建设、民族团结**园建设、民族乡中学**食堂建设、村级道路建设、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灌溉渠道整修等在内的11个项目。 三、强化信息公开。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列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广告牌等多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项目的真实性和投入的实效性。 四、规范建设秩序。严把项目实施关:项目乡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建方,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建设项目按进度要求、按质量标准完成。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即村自查、乡复查、县验收,层层把关,**工程建设质量。 五、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验收结果及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到乡财政结算专户,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项目承建单位,并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