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定王台工商所了解到,随着**饰品消费旺季来临,一些相关投诉相继涌现。比如消费者购买的999千足金,检测结果为94%,**实际含量与标注不符;也有消费者因去小店清洗金饰,导致**含量缩水。
彭女士2011年1月在五一路长金珠宝店买了一条千足金手链,时隔三年,她于2014年想用手链进行换购,在专柜检测时,结果显示手链**含量不达标,未到 99.9%的标准。为了搞清楚情况,彭女士拿着手链到质监部门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条手链的含金量仅为94%。
定王台工商所副所长李北香表示,彭女士提供了购买凭证,并出具了**部门的检测证明,明确显示,在五一路长金珠宝店所购买的手链含金量不达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工商部门要求商家退还消费者2011年购物时货款6844元,并赔偿消费者20532元,合计人民币 27376元整。
经双方多次协商,商家取得消费者的谅解。*终,由商家***支付消费者人民币20000元整,并收回2011年1月售出的**手链一条。
李北香表示,**类的消费投诉从总数上看并不多,老百姓买了金饰后一般不会进行检测,除非遇到了事情或者有所怀疑才会送检。
长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接到过一起消费者因到小店清洗金饰而导致**含量缩水的投诉,消费者清洗金饰后怀疑商家以酸性溶液将**溶解,继而从中“吞”金。“消费者拿不出实质性证据,投诉仍在处理中。”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