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己救弟背后的制度困境

2015-01-26来源 : 互联网

穿着婚纱的妙龄女子出现在昆明*车站,身旁还有一个穿病号服的年轻男子……昨日中午,接到近百通爆料电话。采访得知,穿婚纱的叫黄习菊,一旁生病的男子叫黄习超,两人为姐弟关系,弟弟身患白血病,骨髓移植后出现并发症,为了救活弟弟,姐姐手持“谁愿意为弟弟支付*疗费用就以身相许”的海报在街头求助。

我国婚姻法倡导的是在爱情基础上、男女双方平等所缔结的婚姻。显然,“谁愿意为弟弟支付*疗费就以身相许”的**并不符合婚姻缔结男女自愿平等的原则,倘若有人真的出资30万元的医疗费,黄习菊不管对方什么样都“以身相许”,从中看不到任何爱情的影子。婚姻法明文禁止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这体现了一种人文精神。因为每个人都有感情,有权爱一个人或不爱一个人,男女之间的性和人身自由不能成为交易的标的。24岁的妙龄少女自卖其身,只要谁出*就愿意跟对方过一辈子,这样的**实在是迫于生活无奈,凡是受到胁迫、欺骗而同意结婚的,从法理上讲都是有瑕疵的婚姻,是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法却对此网开一面,借婚姻来索取*财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的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婚姻无效。在有的人眼里,黄姑娘这样的“感恩戴德”、“重视亲情”的义举还能传为美谈。

支付*额医疗费换来的“以身相许”,黄姑娘存在报恩的想法,表面上也许是自愿的——毕竟姑娘是在昆明*车站大张旗鼓地打出自愿嫁人的征婚广告。然而,这样的广告确实是在挑战禁止买卖婚姻的公序良俗。婚姻法的价值取向是,结婚是纯洁**的爱情的结晶,不能夹杂金*因素。而另一方面,公民及其家人在其他救助手段匮乏的困境下,有正当理由采取自救措施,如同黄习菊救助弟弟那样。与此同时,昆明*车站的这则标新立异的征婚,也引发了关注,*好的结局是,不用等到那场没有爱情的婚礼,黄家姐弟就能筹集到*病所需的善款。

去年12月29日晚,在****昆明总医院住院部21楼血液科的18号病床上,白血病女孩郑清宸,*终没能挺过去。父母按照她的遗愿,把她的眼角膜捐献了出去。而此前,小清宸*疗白血病已经花费了86万元,除去保险报销的9万和自己筹措的资金,有30多万元是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昆明总医院还专门为小清宸申请到了专项基金,并免除了部分*疗费用。来自社会各界30万元的捐助,给予这个不幸的家庭温暖。同样患有白血病的黄习超能否同样获得社会各界的援手呢?这是个未知数,捐款的数额多少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获得善款轻而易举,黄家姐弟走上街头可以直接募捐,而不是上演“嫁己救弟”的悲情戏码。白血病患者若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医疗费来源无不例外成为难题,医保报销往往杯水车薪,能否获得捐助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何能让每一个公民,有尊严的面对疾病,来自众人的私力救济无法替代政府公权力保障。诸如白血病这样的重大疾病,早就列入了大病医保,缓解了一些患者的就医负担,然而,尽管大病医保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可许多患者的医疗负担仍然非常沉重。大病医保还设置个人年*高补偿限额,*疗费用超出限额该怎么办?一些白血病药品或*疗手段甚至不在医保报销范畴,救人心切,家属能怎么办呢?为避免一个家庭因患大病而几乎陷入绝境,现有大病医保制度还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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