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将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韶山市第2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韶山市水功能区划》和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意实施《韶山市水功能区划》,要求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韶山人均拥有水资源量1511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100立方米的水平,更低于全省人均2534立方米的水平。根据韶山市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确定该市2015—203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84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1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3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为达到上述目标任务,韶山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到明年9月底,将**韶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确定各乡镇和高新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指标;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重新核定已有地下水井的各用水单位用水总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关闭自备地下水源;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鼓励开发利用非常规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在控制用水的基础上,该市还将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该市要求各乡镇、高新区要履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约用水产业项目发展。淘汰用水消耗大、用水效率低的产业,限制引进高耗水、高排放工业企业,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监控名录;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同时,韶山还将完善水功能区划,严格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