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应树立法商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应树立法商,“我们现在处于一个经济‘新常态’中,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当前核心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方法与过去都不一样。”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孙选中30日在长沙表示,在新经济格局下,民营企业家们应该树立“法商”管理理念。

孙选中是在当天于此间举行的“中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长沙峰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该峰会以“法*正前方:责任、使命、权益”为主题,旨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营造良好的环境。

“法商”管理就是指法律规则的价值观和方**,与商业活动的价值观和方**相互作用以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过程。孙选中指出,过去,许多民营企业家主要是靠着经验、特定关系或资源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今天这样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灵了。这种变化意味着民营企业从“野蛮生长”向“文明发展”的转变,因此,民营企业家的发展观念也要应时而变。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同样认为,法律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依法*国的提出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靠山,那就是法律。”周叶中说,当前的依法*国氛围对民营经济发展是十分利好的消息,将有助于破解民营企业**难题、化解民企创新难题和扫除民企公平待遇难题。

出席本次峰会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电视媒体人万茵、经济学家王林等多位法学界、企业界、传媒界嘉宾还就四中全会背景下民营企业责任、使命以及权益保护等多个问题进行了对话交流,并以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真实案例和经验出发,深入解剖了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和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峰会期间,主办单位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潇湘晨报、《**与法制》社、中华工商时报、湖南商学院法学院等还联合发表了《中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长沙宣言》,声明将利用各自优势,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及相关重要研究、法制建设、司法实践等提供智力支持;培养和增进民营企业家自身法律意识、**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关注民营企业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家解决不断出现的民营经济发展挑战方面的实际问题。

据悉,峰会后还将成立“中国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会对此次峰会中涌现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呈报国家相关部门和立法机关,同时将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帮助民营企业家解决权益侵害的问题。

标签: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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