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嫌孩子不听话用针管先后扎

2014-11-21来源 : 互联网

幼教嫌孩子不听话用针管先后扎,家长在孩子腿上发现7个血点,孩子称是幼儿园老师扎的。11月19日、20日连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经警方调查,认定咸阳彩虹幼儿园北园小六班两个老师,有针扎体罚孩子的行为。目前,两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幼教用针管先后扎5个孩子

11月18日,李先生在3岁的儿子腿上发现7个血点,怀疑是彩虹幼儿园北园小六班老师用针扎的。李先生向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东区派出所报案,涉事老师樊某被停职。

11月19日,又有4名小六班孩子的家长向东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孩子也被老师针扎过,并指出另一名涉事老师陆某。事件经报道后,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秦都区教育局介入调查,彩虹幼儿园北园停业整顿。

11月20日,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查明,违法嫌疑人樊某,女,1991年出生,陕西户县人,现系彩虹幼儿园聘用幼教;违法嫌疑人陆某,女,1970年出生,陕西咸阳人,现系彩虹幼儿园幼教;违法嫌疑人张某,女,1972年出生,陕西咸阳人,现系彩虹幼儿园幼教。三人均在彩虹幼儿园北园小六班任教。

自今年9月以来,樊某、陆某利用张某提供的医用针头,以孩子不听话、调皮捣蛋为由,先后多次对5名小孩实施针扎体罚,致使幼儿身心受到较大的伤害。

昨日,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出示了用来扎孩子的20亳升中号医用针管。“针管是张某从家中带到学校的,为吓唬孩子。事发后,张某将针管带回家,民警在其家中搜出。”办案民警称,警方通过证据认定樊某和陆某有针扎体罚孩子的行为,但涉事老师仍否认有针扎行为。

工作组将进驻幼儿园督促整改

目前,樊某、陆某被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分别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因情节较轻,移交秦都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秦都区教育局责令彩虹幼儿园北园限期停园整顿;对樊某、陆某、张某予以解聘;对彩虹幼儿园园**某、主管副园长李某、保教主任张某予以撤职。并派工作组进驻彩虹幼儿园督促整改,完善监控设施,清退没有幼儿教师从业资格证的教师,做好受侵幼儿家庭的安抚工作。昨日,咸阳彩虹幼儿园向涉事幼儿家长公开道歉,并**会满足家长们提出的为孩子检查身体等要求。经查实,该幼儿园无证上岗的教师一共有4人。

秦都区教育局副局长雷瑛表示,教育局将抽调学前教育**和心理咨询**进驻彩虹幼儿园,全面排查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

标签: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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