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发布,长沙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1平方米,居民拥有住房比率达90.1%,居全国大中城市之*,比2009年增长了13%。这份报告是8月15日由长沙市**研究室发布的。
对照国家住房和城乡***2010年*新公布的《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的定性、定量指标,截至2012年底,长沙已达到54项,达标率为86%,已基本具备了申报条件。
据该报告显示,出行方面,2012年,城市人均道路长度8.84米,人均道路面积13.93平方米,路网密度7.32km/km2,达到全国畅通城市A类一等水平。空气质量方面,2012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3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07年的82.7%提高到90.7%。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7.8人和7.18张,比2007年分别提高50.58%和55.08%。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77.78岁。
分析发现,长沙人均居住面积和总住房面积,都随男女性别比增高而减小。譬如,2000年,男女性别比为107.1:100,长沙人均居住面积为18.23平方米;2006年,男女性别比为105:100,人均住房面积为21.4平方米;2010年,男女性别比为103.1:100,人均住房面积为30.88平方米。从相关数据来看,近十年来,长沙人口男女性别比稳定在107:100以下,并逐年下降。近五年来男女性别比低于全国105.20的同期平均水平,若长沙人口性别比一直稳定,性别结构对住房需求所能造成的影响将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