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10时许,被害人黄某与他人在田家门前打牌**,向围观的田胜明借了200元现金。围观过程中,田、黄二人因出牌问题发生争执,牌局不欢而散。为此,黄某只愿还田胜明150元*,田便威胁称如果不全额还*的话就开车碾死他,黄某没有理会。田胜明见状便驾驶自己的自卸货车,将黄某撞倒并碾压而过,之后又掉转车头再次对黄某实施碾压,黄某当场死亡。
田胜明将黄某压死后,沿公路继续行驶,一路上见人、见车就撞。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3人轻微伤及9辆机动车、1间房屋损毁。
10月10日,张家界“5·28”恶意驾车撞人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一审宣判,被告人田胜明被判处死刑。田胜明对**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但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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