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拿父亲银行卡 投资同学礼品店

2012-10-11来源 : 互联网

 

小云为“投资”同班同学小美开的礼品店,偷拿父亲的银行卡取*。王先**现女儿小云偷*的行为后,拿着借*一方写的欠条起诉到**,要求对方偿还12000元。昨天记者获悉,昌平**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云和小美是昌平某中学初三的学生,两人是好朋友,平时一起上下学,周末常常相约外出游玩。小云家庭条件比较好,因此一起吃饭、买东西时,出手比较阔绰,常常付账。因为和小美关系好,小云还为小美购买过一部手机。

王先生起诉称,2011年,小美谎称自己要开礼品店,说服小云出*投资。小云听信小美的话后,偷偷从他的银行卡里取款。王先生找到学校和小美的家长一起协商解决此事。此后,小美的母亲于女士向王先生出具了一张借款12000元的欠条,署名是于女士和于女士的朋友王某。

王先生称,一开始,于女士的态度很好,并为此制定了每月还款1000元、为期一年的分期还款计划,但此后并未按照还款计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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